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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20天非法开采萤石矿4000余吨,涉案金额80余万元!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阅读次数:175 发布时间:2024-03-25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非法采矿案。据警方透露,三名涉案人员在短短20天内非法开采了4000余吨的萤石矿石,涉案金额高达80余万元。

2月底,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韩乌拉嘎查(嘎查相当于村)与朱斯木尔嘎查附近非法开采矿石。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伙同杨某某、李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且未取得相关开采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采矿,三人分工明确,赵某某以技术入股,负责采矿点选址和现场指挥,杨某某以资金入股,负责提供资金,李某某则以销售入股,负责寻找买家销售矿石。2月3日至23日期间,三人共计非法开采萤石矿石约4000余吨,总计价值约80万余元,开采的矿石主要销往二连浩特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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